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外商匯予在臺聯絡處之採購費用不屬課稅範圍
要旨
外商匯予在臺聯絡處之採購費用不屬課稅範圍
函釋全文
主旨: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設立之聯絡處,為其總機構辦理採購業務,如無對外營業,得免予辦理營業登記。其國外總機構匯入之採購費用,不屬營業稅課徵範圍,並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說明:二、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聯絡處,如僅為其總機構辦理採購業務,尚非屬銷售勞務性質,其國外總機構按實際需要匯入之採購費用,並非該聯絡處在我國境內銷售勞務之銷售額。(財政部75/09/02台財稅第755864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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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13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四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