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8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16進貨憑證所列數量與進口報單不符以海關證明為準

會議日期 64 年 12 月 12 日

要旨

二16進貨憑證所列數量與進口報單不符以海關證明為準

函釋全文

進口商進口貨物時所取得之國外憑證所載數量,如與海關查驗放行時所核發之進口稅單所載數量不符,稽徵機關於計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以海關核發之證明所載數量為準;其原始之國外憑證應與該項證明粘附一起,以憑查核。(財政部64/12/12台財稅第38813號函)

編註

則次:16 款類次:2 章節:第三章營利事業所得稅 版本:一一四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二16進貨憑證所列數量與進口報…」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