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4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56分割國際債券之課稅規定

會議日期 98 年 02 月 27 日

要旨

二56分割國際債券之課稅規定

函釋全文

核釋分割國際債券之課稅規定:一、國外發行人發行之分割國際債券:(一)投資人取得該分割國際債券之利息,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還本付息機構於給付時,毋需扣繳所得稅。(二)個人投資人取得該分割國際債券之利息,免納綜合所得稅,惟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三)營利事業投資人取得該分割國際債券之利息,依本部94年1月28日台財稅字第09404509080號令規定,計算利息收入,並依實際持有期間之利息,採權責基礎併入各年度收入課稅。二、國內發行人發行之分割國際債券:投資人取得該分割國際債券之利息,除下列規定外,依本部94年1月28日台財稅字第09404509080號令規定辦理:(一)個人投資人取得分割國際債券之利息,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1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到期或出售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二)以浮動利率計息之附息國際債券,其計算利息收入金額採用之課稅基準利率,應以申請分割日臺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及兆豐銀行1年期外幣定期存款固定利率之簡單平均數訂定。(財政部98/02/27台財稅字第09804006220號令)

編註

則次:56 款類次:2 章節:第四章稽徵程序 版本:一一四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二56分割國際債券之課稅規定」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