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60給付外國律師執行業務報酬應依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規定扣繳
要旨
二60給付外國律師執行業務報酬應依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規定扣繳
函釋全文
主旨:外國律師依我國律師法成立之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其所得課稅疑義。說明:二、律師事務所非屬所得稅法規範之課稅主體,扣繳義務人給付外國律師執行業務報酬時,應依所得稅法第7條有關「居住者」或「非居住者」之規定,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財政部95/09/13台財稅字第0950038617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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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60 款類次:2 章節:第四章稽徵程序 版本:一一四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