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1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7營利事業購入短期票券在未到期前出售者免予扣繳

會議日期 69 年 08 月 25 日

要旨

三7營利事業購入短期票券在未到期前出售者免予扣繳

函釋全文

一、營利事業購入短期票券,其利息所得,依所得稅法第24條第2項(編者註:現行第3項)規定,由扣繳義務人依各類所得扣繳率表(編者註: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於票券到期兌償時一次扣繳稅款。二、依前項說明,營利事業購入短期票券,在未到期前出售所取得之利息收入,毋需扣繳稅款。(財政部69/08/25台財稅第37114號函)

編註

則次:7 款類次:3 章節:第四章稽徵程序 版本:一一四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三7營利事業購入短期票券在未到…」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