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24儲蓄互助社於金融機構存款之利息免予扣繳
要旨
三24儲蓄互助社於金融機構存款之利息免予扣繳
函釋全文
儲蓄互助社法第8條規定,依本法設立之儲蓄互助社組織,依法經營者,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依此,儲蓄互助社於金融機構存款之利息所得,得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3條第1項規定,免予扣繳所得稅款。儲蓄互助社可檢具立案登記證書及章程等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免扣繳證明。(財政部89/08/10台財稅第089045568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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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24 款類次:3 章節:第四章稽徵程序 版本:一一四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