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25職工福利會福利金存入銀行之利息免予扣繳
要旨
三25職工福利會福利金存入銀行之利息免予扣繳
函釋全文
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核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其職工福利金存入公營或民營銀行所取得之利息所得,可依同法施行細則第83條第1項規定免予扣繳所得稅;惟利息給付單位仍應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財政部90/07/12台財稅字第090045359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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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25 款類次:3 章節:第四章稽徵程序 版本:一一四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