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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40國外營利事業因銷貨對境內營業場所匯撥之佣金應課營業稅

會議日期 75 年 12 月 31 日

要旨

一40國外營利事業因銷貨對境內營業場所匯撥之佣金應課營業稅

函釋全文

國外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設有固定營業場所者,不經其固定營業場所而直接對我國境內客戶銷售貨物者,其對我國境內固定營業場所匯撥之佣金或補助金,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財政部75/12/31台財稅第7540345號函)

編註

則次:40 款類次:1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四年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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