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55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要旨
一55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函釋全文
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財政部98/05/22台財稅字第09800087850號令)
編註
則次:55 款類次:1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四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55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財政部98/05/22台財稅字第09800087850號令)
則次:55 款類次:1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四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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