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3保稅廠商已辦妥記帳手續尚未提用原料者准予繼續提用
要旨
二3保稅廠商已辦妥記帳手續尚未提用原料者准予繼續提用
函釋全文
經稅捐稽徵機關依據外銷品沖退稅捐辦法施行細則第14條(編者註:現行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第21條)規定,暫停以後外銷品原料保稅記帳之貨物稅廠商,其已辦妥記帳手續但尚未提用之原料,應准其繼續提用。(財政部66/01/29台財稅第30682號函)
編註
則次:3 款類次:2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三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3保稅廠商已辦妥記帳手續尚未提用原料者准予繼續提用
經稅捐稽徵機關依據外銷品沖退稅捐辦法施行細則第14條(編者註:現行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第21條)規定,暫停以後外銷品原料保稅記帳之貨物稅廠商,其已辦妥記帳手續但尚未提用之原料,應准其繼續提用。(財政部66/01/29台財稅第30682號函)
則次:3 款類次:2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三年版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二3保稅廠商已辦妥記帳手續尚未…」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