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進口外胎具鯡骨面紋專供農耕機使用者免稅
要旨
進口外胎具鯡骨面紋專供農耕機使用者免稅
函釋全文
廠商報運進口外胎側面規格無「AG」(即AGRICULTURAL之縮寫)標示之農耕機用胎,如經進口地關稅局(編者註:現為進口地海關)查明其外胎具鯡骨面紋,係專供農耕機使用者,可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第3款規定免徵貨物稅,惟該項進口資料應通報進口商所在地稽徵機關追蹤查核。(財政部95/04/25台財稅字第095045240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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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6 款類次:0 章節:第二章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 版本:一一三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