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砂美鈣無加水凝固性質非屬水泥
要旨
砂美鈣無加水凝固性質非屬水泥
函釋全文
為「砂美鈣」應否課徵貨物稅疑義一案,經本部賦稅署函准經濟部工礦技術室57年2月15日工技發字0264號:「查本案○○化工廠所產之「砂美鈣」,為利用○○鍊鐵公司高爐及電爐,爐渣打碎,磨粉而成者,本身並無加水凝固之性質,故非屬水泥。」惟該項「砂美鈣」如摻合水泥出廠行銷供作代水泥之用者,應仍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73條末段(編者註:現行貨物稅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課稅。(財政部57/03/14台財稅發第03392號令)
編註
則次:2 款類次:0 章節:第二章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 版本:一一三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