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以有價證券之遺產抵繳遺產稅者不屬證交稅課徵範圍
要旨
以有價證券之遺產抵繳遺產稅者不屬證交稅課徵範圍
函釋全文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經核准以遺產中之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抵繳應納遺產稅款者,該項證券之抵繳行為核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之課徵範圍,應不發生課徵證券交易稅問題。(財政部84/01/18台財稅第83162902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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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24 款類次:0 章節: 版本:一一四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以有價證券之遺產抵繳遺產稅者不屬證交稅課徵範圍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經核准以遺產中之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抵繳應納遺產稅款者,該項證券之抵繳行為核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之課徵範圍,應不發生課徵證券交易稅問題。(財政部84/01/18台財稅第831629029號函)
則次:24 款類次:0 章節: 版本:一一四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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