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被繼承人死亡前已被徵收之土地於死亡後始加發之救濟金非屬其遺產
要旨
被繼承人死亡前已被徵收之土地於死亡後始加發之救濟金非屬其遺產
函釋全文
被繼承人於93年2月死亡,死亡前3筆土地經徵收並於93年1月12日登記為○○市所有。該徵收土地加發之救濟金,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市民代表會同意發給,故於繼承開始時應尚未存在,非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第1項規定之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之財產,無需課徵遺產稅。(財政部95/03/13台財稅字第0950452001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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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24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二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