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9以承擔出賣人債務方式購買不動產者倘其價格相當即非贈與行為

會議日期 68 年 11 月 08 日

要旨

二9以承擔出賣人債務方式購買不動產者倘其價格相當即非贈與行為

函釋全文

不動產出賣人將其向金融機構貸款辦理抵押設定之不動產出售,而買受人之支付買價,如係部分付予現金,部分承擔出賣人之債務者,倘其成交價格(包括現金給付與承擔債務額之合計數)與該不動產之價值相當,經查屬實時,則買受人之承擔該項債務部分,即非屬贈與行為。(財政部68/11/08台財稅第37864號函)

編註

則次:9 款類次:2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二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二9以承擔出賣人債務方式購買不…」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