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13暗渠地面上設收費停車場應按持分比例課徵地價稅
要旨
一13暗渠地面上設收費停車場應按持分比例課徵地價稅
函釋全文
○市所有溝渠用地,地面下為暗渠,合於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9款免稅規定,地面設置平面露天式公有收費停車場,該停車場未依停車場法第25條規定領有停車場登記證,不符同條項第13款免稅規定,該停車場用地課徵地價稅之計算公式如下:
應課稅土地面積=停車場用地面積×1÷[1(地上停車場)+1(地下溝渠)](財政部89/11/10台財稅第0890457788號函)
編註
則次:13 款類次:1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二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