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3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6政府價購依法得徵收之土地得以價購補償地價清冊代替現值申報

會議日期 86 年 09 月 13 日

要旨

三6政府價購依法得徵收之土地得以價購補償地價清冊代替現值申報

函釋全文

主旨:為簡化作業流程,對於政府協議價購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其移轉現值申報作業,原則同意以需地機關所填載「價購補償地價清冊」代替現行「現值申報書」。說明:二、為便利地政機關據以辦理地價冊釐正及有關地籍異動等相關作業,有關「價購補償地價清冊」之名稱及格式等相關事項,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價購補償清冊」名稱改為「公共建設用地價購清冊」或「公共建設用地價購申報清冊」。(二)清冊格式除應包括有土地標示、宗地面積、移轉持分及面積、原土地所有權人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欠稅費情形、土地登記日期、價購後所有權人及管理者等相關欄位外,增列各筆土地協議價購日期及價購單價。(三)清冊由需地機關填具1式4份,送稅捐稽徵機關於審核現值確定後,將2份清冊移送地政機關,俾憑辦理地籍及地價釐正相關作業。(財政部86/09/13台財稅第860549727號函)

編註

則次:6 款類次:3 章節:第五章稽徵程序 版本:一一二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三6政府價購依法得徵收之土地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