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20無人繼承房屋裁定歸屬國庫非屬契稅課徵範圍
要旨
二20無人繼承房屋裁定歸屬國庫非屬契稅課徵範圍
函釋全文
無人繼承房屋,經法院依民法第1185條裁定歸屬國庫,經核尚非契稅條例第2條所稱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之課稅範圍,應不課徵契稅。(財政部74/12/03台財稅第25714號函)
編註
則次:20 款類次:2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20無人繼承房屋裁定歸屬國庫非屬契稅課徵範圍
無人繼承房屋,經法院依民法第1185條裁定歸屬國庫,經核尚非契稅條例第2條所稱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之課稅範圍,應不課徵契稅。(財政部74/12/03台財稅第25714號函)
則次:20 款類次:2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版本:一一一年版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二20無人繼承房屋裁定歸屬國庫…」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