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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24地下室車位之受讓人僅享有使用權無契稅問題

會議日期 76 年 02 月 24 日

要旨

二24地下室車位之受讓人僅享有使用權無契稅問題

函釋全文

地下室停車場車位之轉讓,受讓者雖未取得產權,但享有使用權,應屬權利交易性質,尚不發生課徵契稅問題。(財政部76/02/24台財稅第7524799號函)

編註

則次:24 款類次:2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版本:一一一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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