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37退輔會農場場員自費興建農舍與依規定之起造人名義不符如無買賣情事不課契稅
要旨
二37退輔會農場場員自費興建農舍與依規定之起造人名義不符如無買賣情事不課契稅
函釋全文
房屋既係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農場(編者註:現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屏東分場)場員於79年6月奉該會核定自費興建之農舍,惟因當時規定申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須以農場首長名義為起造人,致申辦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名義與使用執照及稅籍資料不符,如查明確無買賣移轉情形,應無課徵契稅問題。(財政部88/03/31台財稅第88190763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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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37 款類次:2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版本:一一一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