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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17餐廳附設卡拉OK放映電視銀幕設備准予比照KTV視聽中心課稅

會議日期 82 年 07 月 15 日

要旨

六17餐廳附設卡拉OK放映電視銀幕設備准予比照KTV視聽中心課稅

函釋全文

餐廳附設卡拉OK放映電視銀幕設備,係視聽中心之一種,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核課娛樂稅。(財政部82/07/15台財稅第821491274號函)

編註

則次:17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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