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33以氣墊船載客觀光如有收費應課娛樂稅
要旨
六33以氣墊船載客觀光如有收費應課娛樂稅
函釋全文
○○公司以氣墊船載客觀光,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如有收取費用,應課徵娛樂稅。(財政部82/11/18台財稅第821502241號函)
編註
則次:33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33以氣墊船載客觀光如有收費應課娛樂稅
○○公司以氣墊船載客觀光,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如有收取費用,應課徵娛樂稅。(財政部82/11/18台財稅第821502241號函)
則次:33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六33以氣墊船載客觀光如有收費…」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