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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36海釣娛樂漁船如純供作海上交通工具非娛樂稅之課稅範圍

會議日期 85 年 03 月 13 日

要旨

六36海釣娛樂漁船如純供作海上交通工具非娛樂稅之課稅範圍

函釋全文

海釣娛樂漁船如純供為海上交通之工具,尚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免予課徵娛樂稅。(財政部85/03/13台財稅第850055238號函)

編註

則次:36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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