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37親子堡提供非電動遊藝場所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
要旨
六37親子堡提供非電動遊藝場所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
函釋全文
○○公司設置之親子堡,其提供非電動遊藝場所,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之課稅範圍,應免徵娛樂稅。(財政部86/09/09台財稅第860539829號函)
編註
則次:37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37親子堡提供非電動遊藝場所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
○○公司設置之親子堡,其提供非電動遊藝場所,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之課稅範圍,應免徵娛樂稅。(財政部86/09/09台財稅第860539829號函)
則次:37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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