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四1國家劇院及音樂廳出售門票收入不合免稅規定
要旨
四1國家劇院及音樂廳出售門票收入不合免稅規定
函釋全文
國家劇院及音樂廳出售門票之收入,不合娛樂稅法第4條之規定,請依法報繳娛樂稅。(財政部76/12/08台財稅第760202487號函)
編註
則次:1 款類次:4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四1國家劇院及音樂廳出售門票收入不合免稅規定
國家劇院及音樂廳出售門票之收入,不合娛樂稅法第4條之規定,請依法報繳娛樂稅。(財政部76/12/08台財稅第760202487號函)
則次:1 款類次:4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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