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5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7定存續存或轉存利息未立據於存單蓋章有載明收到本息者應貼花

會議日期 84 年 10 月 11 日

要旨

二7定存續存或轉存利息未立據於存單蓋章有載明收到本息者應貼花

函釋全文

主旨:關於定期存款客戶於存款期限屆滿後,辦理續存或將利息轉存時,並未另立收據,僅於存款單背面加蓋圖章者,應依本部77年11月22日台財稅第770598461號函規定徵免印花稅。說明:二、定期存款到期,辦理續存或將利息轉存時,並未另立收據,而於存款單背面加蓋圖章,如該存款單有載明收到本息字樣者,始應依上開規定貼用印花稅票。(財政部84/10/11台財稅第841648498號函)

編註

則次:7 款類次:2 章節:第2章 課徵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二7定存續存或轉存利息未立據於…」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