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9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28證券業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非屬應稅憑證

會議日期 80 年 05 月 09 日

要旨

二28證券業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非屬應稅憑證

函釋全文

證券業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係屬證券買賣成交單或契據性質,非屬現行印花稅法課徵範圍之憑證,應免徵印花稅。是以,證券商辦理融資融券業務,於買賣報告書內縱載明收取之利息及手續費,依上項規定仍應免徵印花稅。(財政部80/05/09台財稅第800682827號函)

編註

則次:28 款類次:2 章節:第2章 課徵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二28證券業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