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5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40旅行業收取團費所書立之代收轉付收據免貼花

會議日期 83 年 01 月 26 日

要旨

二40旅行業收取團費所書立之代收轉付收據免貼花

函釋全文

旅行業者辦理國外及大陸旅行團收取費用所書立之代收轉付收據,應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但書規定,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無須貼用印花稅票。(財政部83/01/26台財稅第831581085號函)

編註

則次:40 款類次:2 章節:第2章 課徵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二40旅行業收取團費所書立之代…」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