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4有固定特殊設備標幟專供公用拖吊違規車輛之拖吊車免稅
要旨
三4有固定特殊設備標幟專供公用拖吊違規車輛之拖吊車免稅
函釋全文
專供公共使用,拖吊違規車輛,以維護交通秩序之政府機關拖吊車,如屬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准予免徵使用牌照稅。(財政部78/01/19台財稅第781137367號函)
編註
則次:4 款類次:3 章節:第3章 免稅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4有固定特殊設備標幟專供公用拖吊違規車輛之拖吊車免稅
專供公共使用,拖吊違規車輛,以維護交通秩序之政府機關拖吊車,如屬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准予免徵使用牌照稅。(財政部78/01/19台財稅第781137367號函)
則次:4 款類次:3 章節:第3章 免稅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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