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四18榮民之家設有衛生保健單位其所有之救護車有特殊設備標幟免稅
要旨
四18榮民之家設有衛生保健單位其所有之救護車有特殊設備標幟免稅
函釋全文
退輔會○○榮譽國民之家及內政部○○教養院(編者註:現為衛生福利部○○教養院),如經查明設有衛生保健單位,其所有之救護車輛與單位職責相符,專供衛生救護使用,並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請參照前臺灣省稅務局69年5月24日稅三字第21576號函釋辦理。(財政部95/01/03台財稅字第0940480135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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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18 款類次:4 章節:第3章 免稅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