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報運貨物進出口虛報數量逾5%者按虛報數之全額論處
要旨
報運貨物進出口虛報數量逾5%者按虛報數之全額論處
函釋全文
報運貨物進出口而有虛報數(重)量及以不正當方法申請沖退稅之案件,如其誤差超過5%(或國家標準)者,應一律依章就虛報(或誤差)部分全額論處,毋須再行扣除5%(或國家標準)之寬容量。(財政部71/07/19台財關第19131號函)
編註
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 罰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報運貨物進出口虛報數量逾5%者按虛報數之全額論處
報運貨物進出口而有虛報數(重)量及以不正當方法申請沖退稅之案件,如其誤差超過5%(或國家標準)者,應一律依章就虛報(或誤差)部分全額論處,毋須再行扣除5%(或國家標準)之寬容量。(財政部71/07/19台財關第19131號函)
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 罰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報運貨物進出口虛報數量逾5%者…」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