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令: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2條附表1
要旨
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局長
莊明芬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