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國防部函:註銷第032卷第052期本部115年3月23日國規委會字第1152000250號令「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部分條文及名稱修正之發布令
要旨
請惠予註銷本部115年3月23日國規委會字第1152000250號令修正發布之「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部分條文及名稱修正,請查照。
主旨
請惠予註銷本部115年3月23日國規委會字第1152000250號令修正發布之「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部分條文及名稱修正,請查照。
一、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15年4月27日主基綜字第1150200683號函辦理。
二、
查軍事教育條例第21條之1第1項及第3項規定,國防部為提升教育品質及科技研發能力,得設置基金,有關基金之管理、監督辦法,由國防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為使法規命令修正之行政程序周延,爰旨揭發布令允宜註銷,俟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另行辦理修正發布事宜。
三、
相關文號:本部115年3月23日國規委會字第1152000251號、第1152000255號及第1152000261號函,併同註銷。
四、
本件屬一般公務資訊。
部長
顧立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