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9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警政署令:修正「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3條條文

會議日期 115 年 08 月 07 日

要旨

修正「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三條。

修正「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三條。

附修正「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三條

署長

張榮興

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三條修正條文

第三條

防護型裝備機具之配備標準如下:

一、

背心式防彈衣:每人配發一件。

二、

防彈頭盔:每二人配發一頂。

三、

反光背心:每人配發一件。

四、

手電筒:每人配發一具。

五、

防護型噴霧器:每人配發一瓶。

六、

警笛:每人配發一個。

七、

防割手套:每人配發一雙。

八、

戰術臂盾:每輛巡邏車配發二個,各勤務執行機構配發一個。

九、

防暴鋼叉:各勤務執行機構配發一枝。但因地區治安狀況需要者,得酌予增加或減少。

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三條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內政部警政署令:修正「警察勤務…」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