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農業部書函:更正第032卷第158期本部115年8月25日農牧字第1150043310號公告「公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修正公告如勘誤表
要旨
檢送「公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修正公告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主旨
檢送「公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修正公告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
「公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業經本部115年8月25日農牧字第1150043310號公告在案。
農業部
勘誤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