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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疑義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日期 83 年 07 月 09 日

要旨

勞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疑義

要旨

勞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疑義

全文內容

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且係由雇主發給者。依此,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非屬工資範疇,惟雇主以固定比率向顧客收取服務費再分給勞工,與前開「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性質不同,應屬工資範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勞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疑義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83 年 07 月 09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