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工於假日奉派出差,工資發給標準
要旨
勞工於假日奉派出差,工資發給標準
要旨
勞工於假日奉派出差,工資發給標準
全文內容
一 勞工於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日奉派出差,不論是否領有差旅費,均視為照常出勤,當日工資應依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加倍發給。
二 實施勞工值日 (夜) 之事業單位勞工,於值日 (夜) 補休之日奉派出差,除當日工資照給外,補休日工資之發給標準,得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 111 年 4 月 15 日勞動條 3 字第 1110140250 號函,有關「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之釋疑部分,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11 年 10 月 11 日勞動條 2 字第 1110140939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