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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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工資由雇主照給;經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加倍發給。
Q · 國定假日上班,老闆要給多少錢?
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四種假別工資都由雇主照給;經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意即原本就有的日薪外,再額外加給一日薪資。月薪制員工的「加倍」基數應以「經常性給與」除以 30 計算,不是只算底薪。
白話解讀
放假那天你什麼都沒做,薪水照領。這不是公司的恩惠,是第 39 條寫死的。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這四種假的工資通通由雇主照給,一毛不能扣。如果老闆「徵得你同意」讓你在休假日上班,工資加倍發給,意思是你原本就該領的日薪之外,再多給你一倍。所以你那天實際拿到的是兩倍日薪,不是「加班費另計」這麼簡單。這裡有一個很多人踩到的陷阱:「徵得勞工同意」。老闆不能片面決定你休假日要上班,他必須先取得你的同意。你有權說不。但很多職場的潛規則是「老闆問了就等於你同意了」。法律上不是。你的沉默不構成同意,你的「嗯」如果是被壓力逼出來的,也不是真正的同意。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為勞工假日工資保障條款,規範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四種假別之工資應由雇主照給,並建立「徵得勞工同意」與「加倍發給」雙重要件,作為休假日出勤的工資加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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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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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國定假日上班到底要拿多少錢?▾
月薪制員工的計算方式:月薪已含假日的「照給」部分,所以假日出勤雇主要再加給一日薪資。日薪 = 月薪中的經常性給與除以 30。舉例:月薪 36,000(全為經常性給與),日薪 1,200。國定假日上班一天,除原本月薪外加發 1,200。經常性給與包含底薪、職務加給、全勤獎金等固定領取的項目。
Q2特休沒休完可以換成錢嗎?▾
不是「可以」,是「必須」。第 38 條第 4 項規定,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的特休,雇主應發給工資。這是強制規定不是選項。唯一例外是雙方協商把未休日數遞延到下一年度,但遞延後如果還是沒休,第二年底一定要結算。請假系統設計成「不請就自動歸零」不影響法律義務,歸零的天數雇主照樣欠工資。
Q3老闆說假日上班用補休就好不用加倍,可以嗎?▾
要看是否真正同意。第 32 條之 1 規定延長工時可以換補休,但那是針對平日和休息日加班。國定假日和例假日出勤的加倍工資依第 39 條是法定義務,雇主實務上不能單方面以補休取代。如果勞工自願選擇補休,原本的一日薪資仍然不能少。口頭說的補休經常補不到,堅持拿錢比較穩。
Q4勞基法 39 條規定什麼?▾
規範四種假別(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工資由雇主照給,休假日上班加倍發給,是勞工假日工資保障的核心條款。
Q5什麼是「工資照給」?▾
勞工於法定假日不出勤,雇主仍應給付當日工資不得扣減。月薪制本來就含這部分,日薪制則須額外照給。
Q6什麼是「加倍發給」?▾
在原本應給的日薪之外,再給一日薪資作為對價。等於實領兩日薪,不是給一倍加班費。
Q7什麼是「經常性給與」?▾
雇主固定給付的薪資項目,含底薪、職務加給、全勤獎金等。計算假日加倍工資的日薪基數應以此除以 30。
Q8國定假日上班工資怎麼算?▾
月薪 + 額外一日薪資。日薪 = 經常性給與 ÷ 30。月薪 36,000 假日上班一天實領 37,200。
Q9特休沒休完怎麼換錢?▾
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雇主應主動結算未休天數工資。離職後 5 年內仍可追討。
Q10雇主短付假日工資怎麼追?▾
整理出勤+薪資紀錄→計算差額→存證信函請求→勞動局調解→民事訴訟,時效 5 年。
Q11怎麼證明雇主沒徵得我同意?▾
保留排班通知、Line 對話、email 紀錄。沉默或被脅迫的「嗯」不構成同意,舉證責任在雇主。
Q12加倍發給 vs 補休哪個對勞工有利?▾
金錢加倍最穩;補休實務上經常排不開導致雙重損失(錢沒拿+休沒成)。除非自願否則堅持拿錢。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scenario | wage_calculation | legal_basis |
|---|---|---|
| 月薪制員工 國定假日不上班 | 月薪照給(不扣薪) | 勞基法 39 條前段「工資照給」 |
| 月薪制員工 國定假日上班 | 月薪 + 額外一日薪資(實領 = 月薪 + 1 日薪) | 勞基法 39 條後段「加倍發給」 |
| 月薪制員工 特休未休完 | 雇主應發給未休日數工資(依日薪基數) | 勞基法 38 條第 4 項配合 39 條 |
| 假日出勤改補休(雙方同意) | 原當日工資照給 + 補休一日(不可只給補休吞掉日薪) | 勞基法 32 之 1 條 + 39 條 |
| 雇主未徵得勞工同意片面排班假日上班 | 勞工有權拒絕;若已工作仍應加倍發給並可申訴 | 勞基法 39 條「徵得勞工同意」要件 + 42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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