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農業部公告: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農業部發文日期 115 年 11 月 03 日

主旨

修正「遠洋漁業條例 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遠洋漁業條例 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1. 一、新增以下船舶於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2. (一)澳洲2艘船舶:ADV Guidance及ADV Reliant。
  3. (二)法國2艘船舶:Teriieroo a Teriierooiterai及JEAN TRANAPE。
  4. (三)美國4艘船舶:USCGC HOLLYHOCK、USCGC POLAR STAR、USCGC JEFFREY PALAZZO及USCGC VINCENT DANZ。
  5. 二、刪除以下船舶於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6. (一)美國9艘船舶:CURTS、FORD、GARY、INGRAHAM、MCCLUSKY、RENTZ、REUBEN JAMES、THACH、VANDEGRIFT。
  7. (二)加拿大1艘船舶:ATLANTIC CONDOR。

部長陳駿季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為準。

  1. 農業部公告: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自即日生效由農業部於民國 115 年 11 月 03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為準)。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