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76號行政判決預覽 ↗
「預告登記」係屬規定於土地登記規則第十章(更正登記及限制登記)之權利,二者根本屬於不同之登記類別,被告竟然張冠李戴,將規範土地登記規則第七章權利之規定,拿來用在土地登記規則第十章之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八年度判字第一五九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三、再者,關於因時效取得地上權申請登記事件,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十三條既有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十三條則應優先於同規則第四十九條而適用。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00689號行政判決預覽 ↗
土地登記規則第7條定有明文。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八年度判字第三九六五號行政判決預覽 ↗
為土地登記規則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所明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316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㈢、而35年10月2日施行之土地登記規則第23條規定,因已規定於69年1月23日修正後之土地登記規則第28條內,故予以刪除,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29條有關囑託登記之規定已無「買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訴字第02099號行政判決預覽 ↗
退步言,倘認上開77年間有效之土地登記規則第84條第1項並未違反民法第759條規定而有效者,該項規定相較於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102條第1項規定,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299號行政判決預覽 ↗
涉及私權爭執』之範圍,凡與登記事項有關而涉及私法上權利存否之爭議均包括在內,固係就當時之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為闡釋,然土地登記規則第57條第1項第3款既已於84年7月12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簡字第27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告雖於其後申請撤回系爭登記,惟系爭登記業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3條規定程序登記完竣,是應無前揭土地登記規則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適用。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302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下稱土地登記規則)第144條第1項塗銷登記。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01553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系爭土地登記面積之減少,雖非土地登記規則第143條規定(按原為第141條)之塗銷登記,惟係土地登記規則第7條所規定之塗銷登記。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675號行政判決預覽 ↗
⒉且依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630號亦認,前開判例既非就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57條第1項第3款所著,自不得援引作為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57條第1項第3款參照之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0006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土地登記規則第7條、第143條第1項、第144條分別定有明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25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㈡被告本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44條之規定塗銷系爭房地移轉登記,無需法院判決塗銷確定之判決:1.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條、第144條第1項規定,除土地登記規則第144條第1項規定以外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94年度上易字第12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四)就建立適用修正前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之具體審查標準觀點:1、土地登記規則係於84年7月12日修正發布,並於同年7月26日公布定自84年9月1日施行,刪除修正前土地登記規則第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00193號行政判決預覽 ↗
分別為土地登記規則第7條、第144條第1項第1款所明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455號行政判決預覽 ↗
土地登記規則係依據土地法第37條第2項所訂之法規命令,雖有法律授權之基礎,但土地法並無授權中央地政機關制訂之土地登記規則得剝奪或限制人民權利。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51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三)再按土地登記規則係依土地法第37條第2項授權訂定,因此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第24款其他依法律得單獨申請登記之「法律」亦包括土地登記規則第143、147條之規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訴更一字第19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土地登記規則第132條(修正後為第144條)定有明文。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93年度訴更㈠字第1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本件應適用修正前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之規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28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土地登記規則第56條】3.本案請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規定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清冊建物標示欄請依測量後之測量成果圖資料補填明,若有刪改請申請人認章憑辦。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9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