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最高法院 72 年度台上字第 6949 號 刑事
要旨
「上訴人經營出版社,不向著作權人或書籍經銷商進貨,竟貪便宜,向孫某購買,其知情銷售前項業經註冊之「圖解建築施工技術」上下二本書籍,係犯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舊法) 之罪,孫某翻印前項書籍及底頁,其底頁部分為私文書,上訴人一次予以銷售行使,足生損害於施甲、施乙及茂榮圖書有限公司之私益,其係同時同地一行為侵害多數被害人之私益,又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名,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上段之規定,應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