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案由
八十二年度易字第四四О四號公訴人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潘親得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二年度偵字第九二八三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潘親得連續擅自以公開上映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 實
一、潘親得係桃園縣龜山鄉○○路○段一五一號美仙子理客院之負責人,基於概括之犯意,自民國八十二年七月間某日起,明知如附表所示之錄影帶係向不詳行號之錄影帶店所承租,係屬如附表所列之公司所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不得用作公開上映之使用,竟未經授權許可,連續擅自在上開理容院櫃台上置單一錄放機控制傳送如附表所示之錄影帶之影像至理容院內各包廂及大廳之電視上供不特定之客人及理容院內之小姐觀賞,招徠顧客,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迨於同年月二十日下午九時二十分許,為警當場查獲,扣如附表供犯罪所用之物。
二、案經嘉通樂股份有限公司,三立視聽有限公司、協和影視股份有限公司告訴由桃園縣警察局桃園分局報請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潘親得矢口否認有右揭事實,辯稱,該等扣案之錄影帶是店內之小姐在外面之錄影帶店租得,準備下班時携回而暫置於店內櫃台,且理容院內置於櫃台之錄放影機早就壞掉並不能播放錄影帶云云。經查:右揭事實,業據被告於警訊中供承甚明,核與證人即該理院之小姐林玉美於警訊中所供情節亦屬相符,此外復有右揭告訴人提出之內政部著作權登記簿謄本與著作權執照附卷可稽,另本院於八十二年十一月十日至現場履勘,該查獲處確係由置於櫃台處之單一錄放影機撞制播放錄影帶至各該包廂房間及大廳之電視,確屬公開上映之型式無訛,此有本院勘驗筆錄一份在卷可憑,復有扣案之如附表所示之物可資佐證,且該等扣案之錄影帶提示於告訴人代理人余伯明、張育平檢視,亦均供稱是合法正版帶,但只能用供一般家庭非公開使用無訛,綜此,本件事證已明,被告事後翻異前供,要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其犯行可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第九十二條第一項擅自以公開上映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被告先後多次犯行,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為連續犯,以一罪論,應依法加重其刑。另公訴人認起訴書附表編號二所示之錄影帶係盜版物,惟經本院提示該錄影帶供告訴人三立公司之代理人張育平辯認,認係一般合法之正版帶無訛,是公訴人上論已有未洽。另起訴書附表編號三所示「台灣鄉土民俗(取某編)」公訴人認己有告訴,惟據前開張育平於本院供稱,著作物係伊公司發行無訛,但著作財產權己轉讓為他公司所有,伊所屬公司就此並未提出告訴,是此部分因與己起訴部分具有連續關係,不另為公訴不受理之諭知,又起訴書附表編號六所示之「廟街十三妹」之著作物,公訴人認未據告訴,惟查,該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協和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於本件繫屬本院前之八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向公訴人提出告訴,此有偵查卷附之告訴狀一份在卷足稽,是此部分應認已提告訴,且與起訴部分具有連續犯之一罪關係,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應一併審酌。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品行、犯罪動機、手段、犯後態度,且被告年已六十歲,知識程度不高,而本件並非以專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作為營利之目的、所生危害甚淺及其他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供犯罪所用,併依著作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宣告沒收。至扣案之如起訴書附表三、四所示之物並未據被害人告訴(編號三所示有如前述,編號四所示則公訴人亦認定未據告訴),無從認定是供犯罪之用,依法自屬無從宣告沒收,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第九十八條、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第四十一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薛維平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二 年 十二 月 十六 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法 官 劉 克 聖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朱 名 堇中 華 民 國 八十二 年 十二 月 二十 日附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著作權法九十二條第一項: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展示、改作、出租或其他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錄 影 帶 名 稱 │數量:捲│著 作 財 產 權 人 │├──┼──────────┼────┼────────────────┤│一、│金牌點唱秀第一七四集│壹 │三立視聽有限公司 │├──┼──────────┼────┼────────────────┤│二、│豬哥亮歌廳秀第二二七│壹 │三立視聽有限公司 │├──┼──────────┼────┼────────────────┤│三、│上海皇帝之雄天下 │壹 │嘉通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四、│廟街十三妹 │壹 │協和影視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