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79 年度鑑字第 6302 號 議決書

  • 原始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 裁判日期:79 年 02 月 22 日
  • 資料來源: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案例要旨彙編(參編)(82年6月版)第 136-137 頁
  • 案由摘要:不受懲戒

案由

被付懲戒人於台灣省高雄縣稅捐稽徵處岡山分處服務期間,因擅自塗改該處民國 七十五年度非扣繳資料清冊內所載黃某之執行所得核定額,涉嫌變造公文書圖利等情。經查被付懲戒人更改之清冊,係在高雄縣稅捐稽徵處岡山分處呈報財政部資料中心發文之前,從而是項更改,無須循綜合所得稅稽徵作業手冊第十二章第一節第二項所定「填具非扣繳所得資料更正註銷核定表一式三聯通報所得人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處理」之程序辦理;僅須依同手冊第十二章第三節第四項「徵收底冊之更正,應將錯誤部分劃線註銷,並於其上端填寫正確數字,由經辦人員簽章」之規定辦理為已足。被付懲戒人於發現黃某之代記家數顯有錯誤後,即在該清冊之錯誤處劃線註銷,並在更正處加蓋其印章,自屬有權更改之行為,核與偽造文書罪之構成要件不合,應不受懲戒。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79 年度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相關法令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