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 八 章 附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第 八 章 附則
第 45 條
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為維護自由港區與周邊之環境及公共設施之安全,及辦理
第九條第一項
規定之掌理事項,得向自由港區事業及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收取管理費、
規費
或服務費。
前項收費標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定之。
海關對於進出自由港區之運輸工具及貨物,應依關稅法
第一百零一條
規定
徵收
規費。
第 46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