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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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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資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5 年 07 月 27 日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第五章 資產
§ 28–31
共 4 條
第 28 條
開啟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資產如左: 一、基金。 二、政府補助。 三、會費。 四、
遺贈
。 五、捐募。 六、事業收入。 七、動產及
不動產
。 八、孳息收入。
第 29 條
開啟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得經理事會通過向國內外募捐。
第 30 條
開啟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享有政府依法給予豁免賦稅之權利。
第 31 條
開啟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得與國內外機關社團合作辦
理合
於本法
第四條
規定之事業,並接受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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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會員代表大會
§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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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戰時特例
§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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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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