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 異動日期:113 年 12 月 01 日。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法規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主任綜理本中心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本中心業務。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分四科辦事。 二、國稅組,分五科辦事。 三、地方稅及徵課組,分五科辦事。 四、資通營運組,分五科辦事。 五、系統設計及資理組,分五科辦事。 六、電子發票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支援服務室,分二科辦事。
綜合規劃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業務之整體規劃、協調、研究。 二、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計畫之審議、管制、考核。 三、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業務之績效評核。 四、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訊業務之規範、管理。 五、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之規劃、推動、輔導。 六、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稽核之規劃、推動、輔導。 七、本中心法制作業之規劃及研處。 八、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國稅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菸酒稅、貨物稅、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二、國稅稽徵機關資訊作業(不含營業稅及電子發票業務)之審議、輔導、督導、檢查及績效評核。 三、其他有關國稅資訊作業事項。
地方稅及徵課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土地增值稅、娛樂稅、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地方自治稅課、工程受益費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二、國稅與地方稅徵課管理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三、共用性應用系統模組之規劃管理與維護。 四、國有財產署與國庫署資訊計畫與預算之審議,及資訊安全之檢查與績效評核。 五、其他有關地方稅及徵課資訊作業事項。
資通營運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訊設備之規劃、協調、審議、作業檢查、績效評核。 二、財政部共用資料中心之規劃、設置及營運。 三、本中心人工智慧資訊資源之規劃、設置及營運。 四、財政資訊業務應用系統操作管制、程式碼管理、文書維護、中文字碼字型維護及媒體檔案管理。 五、其他有關資通營運事項。
系統設計及資理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辦公室自動化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二、資訊系統開發、建置及維護。 三、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訓練之規劃。 四、本中心應用系統測試平台使用規範與品質管理制度之訂定、推動及輔導。 五、財稅資料之收件、整理、掃描、登錄及抽核等資料處理作業。 六、受理財稅資料查調作業。 七、其他有關系統設計及資料處理事項。
電子發票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電子發票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二、電子發票應用與推廣之策略規劃、宣導及執行。 三、營業稅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四、國稅稽徵機關之營業稅及電子發票資訊作業之審議、輔導、督導、檢查及績效評核。 五、關務署資訊計畫與預算之審議,及資訊安全之檢查與績效評核。 六、其他有關營業稅及電子發票資訊作業事項。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中心辦公廳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五、施政計畫之彙報及管制。 六、研究發展計畫管制、執行及考核。 七、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八、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人事室掌理本中心人事事項。
政風室掌理本中心政風事項。
主計室掌理本中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支援服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本部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二、財政部本部之資通訊設備設置及維運。 三、財政部本部之資訊安全宣導、監控及執行。 四、財政部所屬機關(構)未設專責資訊單位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五、其他資訊作業之支援服務事項。
本中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施行。
-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