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及本規則規定之貨物稅照證及應用書表格式,由財政部定之。
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八章 附則
§ 89–90共 2 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五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十二日施行;一百十五年八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五十四條之二及第五十九條之一,自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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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90共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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