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國有財產產籍管理辦法 第五章 財產報告

§ 28–292

28
管理機關參照過去三年財產增減情形,預計本年度需要增減數量與價值,編造年度國有財產異動計畫三份 (如附件三) ,一份留存,二份報由主管機關轉財政部審查;其所需增加之財產,應依據奉准支出預算數列入財產異動計畫。
29
管理機關應於年度終了,除依照規定編造國有財產目錄外,並依據本年度不動產之增減,分別加造國有土地明細清冊及 (或)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清冊附入財產目錄彙轉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國有財產產籍管理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