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91.11.04
廢檢察官推事指揮司法警察證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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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證損壞不堪使用者,得附繳原證,聲請更換。
指揮證遺失者,應即登報聲明,並陳報所在機關備案,聲請補發。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檢察官推事指揮司法警察證細則全文共 6 條,最新異動日為 91.11.04,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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