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附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第 四 章 附則
第 19 條
輸入貨品其屬應施檢驗或檢疫之品目,應依有關檢驗、檢疫之規定辦理。
第 20 條
基於輸入貿易管理需要,貿易署得依本辦法公告其他有關輸入規定事項。
第 21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